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体育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时间: 2024-04-30 23:28:41 | 作者: 体育器材
- 规格参数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体育强国建设决策部署,落实体育强省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要求,推动体育强市建设,打造现代化滨海体育名城,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以满足人民健康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体育事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慢慢地加强人民群众的体育幸福感、获得感。
(二)工作目标。到2025年,体育强市建设成效显著。全民健身主要指标位居全省前列,年举办各级各类大中型体育赛事活动800场,参加赛事(活动)人数超50万人次,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3.5平方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3%,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不少于3.5名;竞技体育总实力从始至终保持全省前茅,奥运会、亚运会、全运会、省运会等大赛成绩全省领先;体育产业处于全省领先水平,市场主体超过5000家,产业规模达到1000亿元,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达2.4%;体育文化的活力和吸引力持续提升,烟台传统体育文化和独特体育民俗得到传承发展,奥林匹克精神和中华体育精神深入人心。
到2035年,形成政府主导有力、社会规范有序、市场充满了许多活力、群众热情参加、社会组织健全、公共服务完善、与基本实现现代化相适应的体育强市新格局。竞技体育更快、更高、更强,总实力与影响力始终位居全省前茅;全民健身更亲民、更便利、更普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50%;体育产业更大、更活、更优,产业规模达到2000亿元,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超过3%,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体育文化感召力、影响力、凝聚力不断提高。
重点聚焦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体育文化四方面工作,全面统筹要素资源,明确重点推进任务,科学确定指标体系,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抓好工作落实,擦亮“活力之城”“冠军之城”“动力之城”“魅力之城”四张名片。
1.以统筹规划、加大投入为抓手,实施全民健身设施均衡发展行动。(1)市级:编制烟台市中心城区公共体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利用疏解腾退空间、城市“金角银边”、闲置楼宇和公园绿地等规划建设体育场地设施;盘活用好体育场馆资源,推进驻烟高校、中小学校、企业和事业单位公共体育设施有序向社会开放。(2)区市:推动区市主城区“三个一”(一个公共体育场、一个全民健身中心、一个体育公园或健身广场)建设,建成黄渤海新区八角湾体育公园、龙口市市民活动中心、蓬莱体育综合体、莱阳体育馆、长岛多功能体育馆等。在芝罘区、福山区、黄渤海新区等中心城区加强冰雪、电竞、轮滑等场地设施建设,打造城市时尚运动热点地区,推动体育设施建设特色化发展。(3)镇街:推进镇街驻地“二个一”(一个灯光篮球场或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一个多功能运动场)建设。(4)村(社区):行政村积极地推进小型多功能运动场(宜配置5人制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门球等球类场地,配置晨晚练健身站点)、室外综合健身场地(需有老年人户外活动场地,室外健身器材不少于10件)等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推动健身器械提档升级;社区加快打造“10分钟健身圈”,重点建设篮球场、中小型足球场、社区运动场所等适合各类人群健身锻炼的公共体育设施。(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区市政府、管委)
2.以贴近大众、特色引领为抓手,实施群众性赛事活动倍增行动。(1)丰富群众身边赛事活动。大力开展“全民健身日”“全民健身月”“全民健身运动会”,普及群众参与度高的篮球、足球、乒乓球、广场舞、健身操、棋牌等大众运动项目,加快发展时尚休闲运动项目,推广武术、大秧歌等传统和民俗特色体育项目,每年组织大中型群众性赛事活动800场次,参与人群超50万人次,其中外地来烟人数超10万人次。(2)打造群众性特色体育赛事。立足实际,积极开展“一区一品牌”“一镇一特色”区域赛事品牌创建活动,培育一批有地域特色的“村BA”“村超”“村秧歌(舞)”“村拳”等乡土赛事。(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区市政府、管委)
3.以完善机制、精准服务为抓手,实施健身指导提升行动。(1)加强体育类社会组织建设,2025年市县两级体育社会组织数量超越300个。(2)壮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每年新增2000人,2025年全市达到3万人。建立市县两级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组织,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全民健身志愿服务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发展。(3)强化医疗卫生和体质监测“一站式”服务,积极开展体质监测“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乡村”,定期发布体育健身活动指南。(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团市委,各区市政府、管委)
4.以培树典型、示范引领为抓手,实施体育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将体育元素有机融入乡村振兴,宣传科学健身知识,组织全民健身活动,开发乡村体育旅游,打造海阳大秧歌、莱州武术、长岛渔号等特色体育小镇。到2025年,在全市范围内建成6个体育示范村、100个体育特色村,命名20个冠军村,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区市政府、管委)
5.以市县两级体校建设为中心,改革业余训练体系。坚持“省运领先、全运争先、奥运争光”目标,按照“选好苗子、打好基础、系统训练、积极输送”业余训练工作方针,完善以市级训练单位为龙头、区市竞技体校和体育特色校为中坚、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为基础的青少年业余训练体系。巩固射击、击剑、游泳、跳水、举重、田径、体操等传统优势项目,突破自行车、橄榄球、皮划赛艇等潜在优势项目,发展棒垒球、棋牌、电子竞技等新兴项目,塑强烟台竞技体育优势。县级体校按照“2+3+X”模式进行项目布局(“2”即田径、游泳两个基础项目;“3”即在足球、篮球、排球、橄榄球和手球之中选取三个球类项目;“X”即结合自己实际开展的、能够彰显地方特色的竞技体育项目,每校不少于2项)。体育、教育部门联合组织并且开展体育传统特色校创建工作,2025年达到100所。传统特色校要立足自身优势,在田径、球类中开设3个及以上体育项目。创新竞技体育市(县)队校办模式,构建以普通中小学为基础、各级体校为骨干、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为补充的多元化后备人才教育培训体系,年输送高水平竞技体育后备人才50人,获得省级及以上冠军150个。(牵头单位:市体育局、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管委)
6.以赛事资源整合为中心,创新体育竞赛体系。整合市青少年锦标赛、市运会、市中学生联赛、校园足球联赛、阳光体育大会等赛事资源,完善竞赛办法,提升竞赛质量和效益,构建统一的市县校三级、面向所有适龄青少年学生的体育赛事体系,利用课余时间组织校内比赛、周末组织校际比赛、假期组织跨区域比赛,以赛促训,发挥好竞赛在青少年优秀体育人才选拔、培养中的作用。(牵头单位:市体育局、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管委)
7.以人才队伍建设为中心,强化政策保障体系。深化体教融合,畅通运动员升学渠道,允许体育特长生跨区域流动,建立优秀体育人才“一条龙”培养体系,由小学、初中、高中组成对口升学单位,开展相同项目体育训练,解决体育人才升学断档问题。制定烟台市重大体育竞赛奖励办法,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物质和精神层面的奖励。加强高水平专业体育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深化“科训医管服”复合型教练员团队建设。加强学校体育师资队伍建设,配齐配足专业教练员,畅通优秀退役运动员转岗学校体育教练员工作。(牵头单位:市体育局、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市政府、管委)
8.以专业化场馆建设为中心,完善竞训设施体系。积极引进冰雪、帆船帆板、棒垒球等项目的国家级、省级高水平运动训练基地落户;增加和完善体育公园教学训练配套设施,加快推进烟台市体育运动学校搬迁,争取同步规划建设烟台体育职业院校。完善区市设施布局,按照承办国内综合性赛事和国际单项赛事标准,推动福山区冰上运动中心、蓬莱马术基地、黄渤海新区八角湾体育公园、龙口市市民活动中心等一批高标准、专业化、现代化的赛事场馆建设和提档升级,各区市至少建设一处标准泳池游泳馆,区市体校配备400米标准塑胶田径场和满足日常训练的综合训练馆。(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区市政府、管委)
9.以地方优势为立足点,发展特色产业项目。利用我市特有自然禀赋,重点发展蓝色海上运动、绿色户外运动、白色冰雪运动等产业。(1)发展蓝色海上运动产业。加强海上运动设施建设,规划建设水上运动中心、帆船游艇码头、海钓基地、潜水基地等;利用优质的滨海资源,积极引入国际顶级航海运动品牌,丰富“产学赛训游”功能,每年组织并且开展环岛马拉松、环岛骑行、海钓赛事、帆船帆板、沙滩球赛等50场次以上。(2)发展绿色户外运动产业。科学规划建设户外营地、徒步骑行服务站、户外运动线条最美马拉松赛道;推广登山、攀岩、徒步、露营、拓展等山地户外运动项目,打造“仙境海岸·滨海运动之都”,成为国内北方户外运动首选目的地。(3)发展白色冰雪运动产业。依托福山区冰雪运动中心以及区市现有滑雪场等设施,开展冰雪项目培训体验活动,引进国际青少年冰球邀请赛、全国青少年U系列冰球邀请赛、全国青少年冰球超级联赛、山东省速度滑冰锦标赛等高水平冰雪赛事,提升冰雪运动普及率和参与度,打造优质滨海冰雪运动打卡地。(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烟台海事局,各区市政府、管委)
10.以品牌赛事为立足点,发展竞赛表演产业。吸引高端赛事进驻,到2025年,年均举办中国女子篮球联赛(WCBA)、全国山地自行车公开赛等高水平(省级及以上)体育赛事30场次,争取3—5项永久落户烟台。立足烟台资源禀赋,加强自主赛事活动培育,积极打造烟台特色的黄渤海城市体育联盟赛事活动、烟台马拉松(积分赛、大满贯赛)、云峰对决环球功夫大师争霸赛、烟台帆船公开赛、蓬莱“八仙过海”体育节、金沙滩体育运动文化节、全国少儿足球邀请赛、和谐杯体育舞蹈大赛、烟台武术节、全国冰球邀请赛等十大具有烟台特色的原创性版权赛事活动(IP)。(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市商务局、烟台海事局,各区市政府、管委)
11.以优势集聚为立足点,壮大体育制造业。依托龙口、蓬莱帆船游艇制造业企业,打造帆船游艇制造业聚集区;依托招远优质蛋白生产企业,打造运动食品生产聚集区;依托招远、福山户外运动制造业企业,打造户外运动装备制造聚集区;依托莱阳、莱州健身器材制造业企业,打造健身器材制造业聚集区。支持企业加快人工智能、大数据、元宇宙等新技术应用,生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体育用品,逐步打造一批“专精特新”体育生产企业。支持体育企业上市挂牌和再融资,培育首家体育领域上市公司。(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市政府、管委)
12.以外智外力为立足点,加大招引力度。持续办好“沿海(黄渤海)城市体育联盟体育消费博览会”,推进黄渤海经济圈体育运动、消费、产业的立体联动以及体育领域资源的供需对接。围绕数字产业、冰雪产业、体卫融合产业、电竞产业等突破发展,积极招引国内外体育产业有突出贡献的公司、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及配套企业。到2025年,争取落地2—3个产业链关键环节、投资规模大、发展前途好的产业项目,吸引一批品牌研发及区域性营销中心进驻,支持黄渤海新区、芝罘区、莱山区等核心片区率先突破发展,打造体育用品特色街区。(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管委)
13.以激发活力为立足点,积极培育体育市场主体。鼓励退役运动员、大学毕业生、事业单位专业方面技术人员等热情参加体育产业创新创业。支持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体育职业化,推动足球、篮球、排球、网球、羽毛球、乒乓球、电竞等运动项目职业化发展。加快发展竞赛表演、健身休闲、技能培训、场馆服务等体育服务业。实施规模以上体育企业培育计划,率先在体育数字、棒垒球、电竞、冰雪等产业领域实现突破。完善体育市场监督管理体制,推进体育行业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营造市场化、法治化的一流营商环境。到2025年,体育市场主体超5000家,从业人员超过2.5万人。(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区市政府、管委)
14.以体育文化内涵挖掘为切入点,讲好烟台体育故事。充分挖掘烟台“田径之乡”“篮球之乡”“武术之乡”文化资源,擦亮品牌,依托“沿海(黄渤海)城市体育联盟”,打造体育文化桥头堡。大力弘扬烟台籍奥运冠军、世界冠军精神,总结烟台奥运金牌铸造模式,展现烟台体育文化特色与精髓。积极挖掘培育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志愿者等体育工作者队伍中的杰出代表,打造品德优秀、成绩优异的体育名人,发挥名人效应,讲好烟台体育故事。(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区市政府、管委)
15.以体育文化传播为切入点,营造良好体育发展氛围。依托各级融媒体中心构建体育全媒体传播格局。邀请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群众代表观摩体育赛事和训练活动。广泛开展体育知识讲座、体育文化展示、体育志愿服务、冠军进校园、训练场馆开放日系列活动,传播中华体育精神,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打造一批彰显烟台体育文化的文学艺术和影视文化精品,营造关心、支持、参与体育强市建设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融媒体中心、市教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区市政府、管委)
16.以体育文化交流为切入点,提升烟台体育文化吸引力。加强国际国内体育往来,引进高端体育文化高峰论坛;强化我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体育交往,放大我市“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优势。积极稳妥开展中日韩体育交流合作,建立体育交流机制;扩大环黄渤海城市圈、胶东经济圈体育合作,建立体育发展联盟。推动武术、大秧歌等传统体育项目“走出去”,提升烟台传统体育文化吸引力。(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外办,各区市政府、管委)
17.强化组织领导。建立体育强市建设协调推进机制,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大体育”格局。各级政府(管委)要将体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解决体育强市建设中遇到的重要问题;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区市政府、管委)
18.强化政策保障。全面落实国家和山东省关于土地供给、税费优惠、金融扶持等系列政策。完善公共财政体育投入机制,多渠道筹措体育强市建设资金。优化学校体育、青少年体育经费支出结构,保障体教融合高水平质量的发展经费需求。(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税务局,各区市政府、管委)
19.强化督导评估。制定评估检查任务清单和评估办法,建立目标任务评估制度和督导检查机制,定期对体育强市建设进行督导、检查和成效评估,推动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齐抓共建的体育发展格局,确保体育强市建设目标、政策和措施落实到位。(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管委)
上一篇: 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场地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