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田径协会田径场地(跑道)合成面层产品审定办法

时间: 2024-07-26 08:28:36 |   作者: 云开官网登录入口

  • 规格参数

      第一条 为规范田径场地合成面层产品使用,提高面层材料产品质量、促进田径场地建设质量,满足举办高水平田径竞赛及开展群众性、学校内田径运动的需要,中国田径协会(以下简称:中国田协)参照世界田径联合会(以下简称:世界田联)认证体系,结合中国田径场地发展现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统一田径场地合成面层产品质量标准,执行世界田联场地和竞赛与技术规则要求,促进生产企业提升产品质量,促进技术创新与发展,提高我国制造企业竞争力,推动田径场地合成面层产品生产制造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青少年、儿童运动健身安全,提升我国田径运动竞技水平。

      第三条 中国田协田径场地(跑道)合成面层产品审定工作依据《世界田径联合会田径竞赛与技术规则》、《世界田径联合会认证体系》及《世界田径联合会田径场地设施手册》。

      第五条 具有法人资格、有独立生产基地的田径场地合成面层材料生产经营企业(含委托生产或OEM类型),均可当作申请方,经田径认证服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向中国田协提出审定申请。

      第六条 自申请之日起前两年内未被政府及相关行政部门、行业主管机构通报批评的申请方。

      第七条 中国田协田径场地(跑道)合成面层产品实行分级审定,分为A级合成面层产品、B级合成面层产品。

      1、聚氨酯材料须按配比填写很多材料的参数(见附件1),有毒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应符合标准要求(见附件3)。

      2、申请审定产品的现场用料配比清单及简要的施工工艺,以备场地验收时与现场施工资料对比查验。

      (五)生产工厂地址,需配备有独立的生产设备及生产能力;委托生产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国外品牌产品需提供产地证明、生产地址、通信地址、联系方式、国际大型比赛场馆的使用证明等材料以备核实。

      经初审合格,中国田协向申请方发出审定缴费通知,并组建产品审定小组。在确认申请方已提交样品和技术资料并交纳审定费用后,中国田协依照审定办法成立审定小组组织工厂实地检查。

      审定小组对工厂进行实地检查并填报核查工厂测评表(见附件4),查看其有没有生产设备和生产能力,检查厂房原料、生产车间、整个产品的生产的全部过程(并附相应照片)、现场随机取样成品及原料并由指定实验室出具相关检测报告等,如以上方面均符合标准要求,则颁发产品审定合格证书。

      2、成品检测合格,原材料不合格,且复检时不更换原材料或配方,应重新对原材料进行抽检;

      3、成品检测合格,原材料不合格,且复检时更换原材料或配方,企业应提供原材料变化申请单并重新备案相应的审定申请材料,同时对成品和原材料进行重新抽检;

      4、成品检测不合格,原材料合格,且复检时不更换原材料或配方,应重新对成品进行抽检;

      5、成品检测不合格,原材料合格,且复检时更换原材料或配方,企业应提供原材料变化申请单并重新备案相应的审定申请材料,同时对成品和原材料进行重新抽检;

      第十一条 中国田协根据审定涉及的全部资料及审定过程中专家和相关的单位的评审意见进行审核评定。对于评定合格的申请方,颁发B级合成面层产品审定证书。

      B级合成面层产品如满足以下审定条件,可申请中国田协A级合成面层产品审定证书,通过审定后,原B级审定证书同时取消并对外公布。

      1、该产品于上个有效期(2年)在中国田协验收合格场地数量不少于8块,其中Ⅱ类场地不少于6块;

      2、该产品于上个有效期(2年)在中国田协场地验收过程中未出现因面层质量上的问题出现复验的情形。

      审定证书内容有:证书编号、所能承接的比赛类别、申请方名称、产品生产企业名、产品注册商标、产品型号、产品外观特点、产品级别、产品厚度、产品的名字和类型和照片、发证日期和证书有效期、发证机构名称、印章。

      第十二条 审定证书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为两年。有效期内,审定证书及其编号可用于申请方、生产工厂及相应合成材料田径场地的相关材料中,但申请方必须对已获审定的合成跑道和未获审定的合成跑道加以区分,如未加以区分,一经核实,取消已获审定合成跑道的证书。

      第十三条 在审定有效期内,企业宣传经中国田协审定的合成面层产品时,可在宣传材料上标明“经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等字样,但必须同时标明审定证书编号、产品型号、申报系统产品规格、数量、外观等信息。

      第十四条 审定证书不得伪造、涂改、出借、出租、转让。违者除暂停或撤消其审定证书、责令其采取纠正措施外,必要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在审定有效期内,每个型号审定产品每年铺装的场地不少于3块,且须通过中国田协验收。年度未完成3块场地验收的,则撤销其审定证书并对社会公布。(场地验收参照《中国田径协会场地验收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六条 在审定证书有效期内,该产品在场地验收以及使用的过程中未出现质量上的问题,并在材料供应和场地铺设过程中已履行相应责任和义务的申请方,均可以经管理系统向中国田协提出续审申请,续审需提供如下材料:

      证明应包括:面层粘结度(是否有起鼓、脱层等现象)、色泽(是否有色差或色彩退变较严重)、以上资料均需建筑设计企业或使用单位出据。适用人群的举报或投诉情况(只统计实名举报)及相应图片。

      第十七条 在审定有效期内,中国田协将采取随机方式,从上报的田径场地中抽选1-2块进行现场复查。在审查前30天通知材料生产企业,被通知企业要积极努力配合专家进行现场复验。现场取样本检验测试合格后将续发审定合格证书。

      第十八条 超出有效期且没有正式提出续审申请的,则需要按照本办法重新审定。

      出现以下情形将取消审定产品合格证书,且证书持有者在2年内不准申请审定,同时告知该持有者并通报各会员单位。

      对中国田协取消证书有异议的审定证书持有者,可在中国田协发出取消审定证书的正式通知之日起30工作日内,向中国田协出示不应收回证书的证据和说明。

      凡被取消审定证书的申请方,在整改后可重新向中国田协申请审定,经中国田协审定合格后,可重新获得审定证书。

      (一)因国家或行业标准、田径竞赛与技术规则或场地设施手册发生明显的变化,审定证书尚处于有效期内的审定产品,审定证书持有企业 (或代理)应经管理系统向中国田协提交新的审定申请及中国田协指定实验室的检测报告,经中国田协重新审定合格后原证书继续有效。

      (二)由于证书持有者营业执照发生明显的变化,证书持有者应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中国田协,提供相关文件证明企业的继承关系,并向中国田协提供必需的资料或样品,以确定合成跑道是否仍符合审定标准。由此产生的相关联的费用由企业承担。

      由于企业自身原因发生的任何可能会影响已经核准的合成产品审定结果的变化,应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中国田协,并向中国田协提供必需的资料或样品,以确定合成跑道是否仍符合审定标准,由此产生的相关联的费用由企业承担。

      中国田协将向所有中国田协会员公布获得和取消的审定产品名录,并在中国田协官方网站等媒体刊登。

      (一)中国田协合成面层产品审定费用包括:申请、审核资料、管理系统开发与维护、劳务补贴等审定过程中涉及的费用。

      (二)B级面层产品,非会员企业初次申请需缴纳审定费用为每个型号产品7万元人民币,续审费用为每个型号产品6万元人民币;会员企业初次申请需缴纳审定费用为每个型号产品6万元人民币,续审费用为每个型号产品5万元人民币。

      (三)A级面层产品,非会员企业初次申请需缴纳审定费用为每个型号产品9万元人民币,续审费用为每个型号产品8万元人民币;会员企业初次申请需缴纳审定费用为每个型号产品8万元人民币,续审费用为每个型号产品7万元人民币。

      注:审定期间如涉及专家的差旅、食宿以及工厂抽样检测,费用由企业承担,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附件5:中国田径协会合成面层(跑道)审定产品原材料稽核表(聚氨酯类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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